为推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精准推介湘潭旅游形象,多维度对外展示湘潭旅游的独特魅力,现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湘潭文化旅游最美视频短片。
一、征集主题
围绕“伟人故里 价值莲城”主题,开辟“走进文创”“走进文博”“走进非遗”“走进景区”“吃喝玩乐在湘潭”五个版块征集湘潭旅游最美视频短片。
二、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中共湘潭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湘潭日报社、湘潭市广播电视台
三、征集时间及范围
1.征集时间:2022年8月——2022年11月1日(以指定邮箱接收为准)。
2.征集范围: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个人、单位和团体均可投稿参加。
四、征集要求
1.视频主题突出,富有创意,须与湘潭自然、人文、历史等文旅资源相关,聚焦湘潭新消费场景、新旅游内容、新文化产品,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原创;
2.画面优美、引人入胜,除必须使用的资料画面以外,原则上须使用近两年来拍摄的画面;
3.时长以2-3分钟以内短视频为主,最长不超过8分钟,须同步配套游记、解说或其他文字说明,通过WORD文档与视频同步上传;
4.视频形式、格式不限,视频分辨率为720P、1080P、2K、4K皆可。
五、征集评审
活动结束作品点击、关注、转发流量点赞过百万的作品方可参与评奖。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对初评入围的前50名参赛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专家组对入围作品进行复评,评选出前10名,对前10名作品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果作为最终评选的重要依据。最终评选结果将在新湖南、红网、湘潭在线、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平台公布。
六、奖项设置
活动组委会评选优秀视频作品奖及优秀组织奖。
1. 优秀视频作品奖
特等奖1名
奖金五万元,文旅消费券一万元
金奖2名
每名奖金两万元,文旅消费券五千元
银奖7名
每名奖金一万元,文旅消费券两千元
入围奖50名
每名奖励文旅消费券一千元
2.优秀组织单位奖
根据单位组织推送的作品数量及获奖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奖励为荣誉证书+奖杯。
七、投稿方式
抖音、微信视频号、微博等平台,加“#跟着季节游中国#”“#美丽中国 美好生活#”“#周游三湘 嗨够湘潭#”“#伟人故里 价值莲城#”话题自行发布,并按要求填写《湘潭文旅短视频征集表》(见附件1)和《作品承诺书》(见附件2),连同投稿作品及文案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
上传方式:通过扫描“湘潭文旅广体”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3)进入“提名参赛征集”栏目,按公告要求提交作品。
联系电话:0731—58570322;
联系人:陈智星 18673200333;
邮 箱:54975478@qq.com。
八、活动声明
1.投稿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是投稿人原创,若有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评奖、获奖资格,已发放奖金将全额追回。如涉及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法律纠纷问题,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法律等责任,如导致主办方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投稿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上述损失,以及消除影响等,同时保留向投稿人追责和索赔的权利。
2.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其所有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将无偿转让给主办方自始所有。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永久的、独家且不可撤销的著作权、使用权、发表权、修改权及改编权等权利,有权将其用于不限形式的相关宣传、出版、展览等宣传推广活动。
3.本次活动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奖金为税前金额,以人民币计算。
4.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
5.如有投稿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以邮箱接收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6.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如投稿作品均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该奖项可空缺。
7.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8.湘潭市文化旅游资源介绍,可网页搜索湘潭市文化旅游相关信息或借助相关图文书籍获取。
9.本活动将由湘潭市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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