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经开区税务大厅
九华新闻网12月4日(通讯员 何湘平 陈柯霖)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积极探索“税务+法院”的精诚协作机制,深化企业破产清算类案件的税费征缴协作,逐一攻克了破产、执行程序中的涉税难题,历时15个月,成功优先受偿并入库某破产重整企业税收债权税款1905万元,普通债权税收滞纳金1905万元。
自2022年10月湘潭经开区税务局接到湘潭中院受理该企业破产预重整裁定书以来,陆续启动税收债权和普通债权的申报。在整个企业破产重整的过程中,湘潭经开区税务局加强与法院协作配合,主动参与企业破产案件,以资产有效处置和要素科学分配为主旨,实现税务部门对破产、执行程序的全面介入。主动与破产管理人加强沟通,了解企业清算进程与资产清理情况,为管理人重整方案提供了充分的政策支撑;依法行使法定职权,推动构建“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高效治税体系;以“税务+法院”的司法实践扩展涉税协作机制的广度,为国家税收债权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这是我们首次通过主张税收优先权在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获得税收债权优先清偿的典型案例。通过在司法联动合作方面的持续探索,我们的‘同心圆’越画越大,‘切入点’越瞄越准。我们将持续跟进做好企业职工社保等个人权益的优先受偿,以及该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的资产处置税收的管理,为营造公平、透明、法治化的税收营商环境作出税务贡献。”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