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闯新路、破险阻”号角已经吹响。作为“闯新路、破险阻”的关键少数,党员干部发挥着十分重要的示范带头作用。好的制度胜过一切说教,只有建立健全干部干事创业机制,才能有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内在动力,为“闯新路、破险阻”,推动湘潭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那么,怎样才能进一步健全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从而提振干部精气神?当下,湘潭“闯新路 破险阻”,我们最迫切需要通过建立健全干部奖惩机制、选拔任用机制、“容错”机制,营造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干部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想干事、肯干事、干成事。
建立健全干部奖惩机制,才能从制度上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当前,在一些地方,特别是机关单位,因缺乏科学的奖惩制度,“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干部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有的甚至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有的甚至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中拖拖沓沓,缺乏应有的激情。只有健全干部激励奖惩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才能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打击偷懒耍滑的惰性。
健全选拔任用机制,才能使干部干事创业有奔头。树立正确的用人“风向标”始终是引导干部干事创业的核心问题。在制度的设计上,首先要坚持公正用人。公正用人,公在公心、公在事业、公在正气。要拓宽用人视野,把干部队伍和各方面人才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要激发干部积极性,在选人用人上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湘潭“闯新路、破险阻”,迫切需要组织部门健全选拔任用机制,提拔重用长年奋斗在基层、奉献在一线的人,真正从制度上关心好、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让每一个无私奉献、敢作敢为、勇于担当的好干部有畅通的上升渠道,真正让“辛苦者不心苦”“流血流汗者不流泪”!
湘潭“闯新路、破险阻”,有很多新形势需要去面对,有很多新任务必须去完成,有很多艰难险阻等着大家来排除。所以,我们必须建立充满活力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谁能够在“闯新路、破险阻”中解难题、开新局,真正干好事业,就重用谁。要让“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的干部在“闯新路、破险阻”中建功立业,在湘潭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骨干作用。
建立健全干部容错机制,才能解除干部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要切实为敢作敢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建立健全创业创新容错纠错制度,以制度的形式从根本上为担当作为者增添一份敢做善为的底气和信心。
“闯新路、破险阻”,很多时候,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在探索与创新中有些失误、犯些错误在所难免。我们有必要宽容干部在“闯新路、破险阻”过程中的失误甚至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发展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或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牟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更加合理界定容错情形和条件,该容的大胆容,不该容的绝不姑息,激励党员干部敢闯敢试、开拓创新,推动湘潭高质量发展。
当前,湘潭正处于爬坡过坎、攻坚克难、负重前行的关键时期,如何建立健全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振干部的精气神,是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组织部门面临的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我们将拭目以待。
(来源 湘潭日报)
来源:九华新闻网
作者:湘潭日报
编辑:邹亚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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