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新闻网2月28日讯 湘潭经开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第三批火灾隐患单位被曝光如下:
单位一:湘潭市优惠客生活超市
隐患问题:员工擅自拆除消防设施(感烟探测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处理措施:依法对员工个人罚款50元整,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单位二:湘潭市经开区合胜茶餐厅
隐患问题: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12.0.4条第一款规定。
处理措施:依法对其临时查封。
单位三:湘潭市经开区嘿吧台球馆
隐患问题:疏散走道墙面使用易燃、可燃的塑料植被和海绵软垫装修且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安全出口设置卷帘门,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规定。
处理措施:依法对其临时查封,并立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单位四:御湖国际A、B栋
隐患问题:消防电梯无法正常运行;消控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防火门损坏数量大于相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50%等。
处理措施:依法对其罚款4500元整,并立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单位五:九华春天里小区1-4栋
隐患问题:防火门损坏数量大于相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50%;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
处理措施:立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来源:九华新闻网
作者:蒋迎亚
编辑:胡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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