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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消防隐患大曝光!群众安全无小事 消防隐患零容忍(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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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新闻网3月7日讯 湘潭经开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第四批火灾隐患单位被曝光如下:

单位一:振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隐患问题: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进行电焊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处理措施:依法对电焊操作人员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单位二:馨尚艺术培训学校

隐患问题:教室外窗户上设置防盗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处理措施:依法对其罚款5100元整,隐患已现场整改。

单位三:金水湾小区

隐患问题:在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拒不整改,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

处理措施:依法对车主罚款610元整,并督促整改。

单位四:山水荷苑

隐患问题: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消防水泵不能正常联动,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

处理措施:立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单位五:亚汀克拉酒店

隐患问题: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上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处理措施:依法对其罚款5100元整。

来源:九华新闻稿

作者:蒋迎亚

编辑:胡向宇

本文为九华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jiuhua.rednet.cn/content/646847/99/13606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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